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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“糊涂”账越算越乱 亿万富婆“绑”夫讨债
更新时间: 5/21/2009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184
广汉的亿万富婆征婚,被成都老总盯上,“半仙”合了八字后,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。从认识到结为夫妻,两人之间的“糊涂账”从此开始。2年后,成都老总称被妻子绑架,亿万富婆称丈夫诈骗。今年1月27日,嫌疑人陈江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提起诉讼,广汉市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。
  这段夫妻恩怨在成都、广汉两地引起了轰动。早报记者历经几个月,辗转成都、广汉两地跟踪调查,记录一波三折的故事,探询疑窦丛生的迷局。

  □局中局·欲海初现
  “纪委审查”借300万填漏洞
  2003年初,四川某公司总经理、法人代表陈江在成都一婚介所注册登记征婚,婚介所注册表上一位叫方敏的女士吸引了他,方敏为广汉某公司老总,从商多年,独身,“官衔”一堆:市工商联执委、市政协委员。虽比自己大几岁,陈江认为大家身份般配,可以见上一面。2003年10月,陈江将父母带到广汉与方敏见面,而方敏也曾到陈江住的“天府花园”呆了几分钟。

  “半仙”定心喜悦难言
  陈江能歌善舞,爱交朋友。对于方敏来说,她格外珍惜这段缘分,欲弥补自己多年的感情空白。二人的情感迅速升温,不论朋友聚会,外出旅游,随处可见陈江挽着心爱女人的身影。
  但方敏总觉得不踏实,“找算命先生算一卦?”了解方敏的人都知道,她迷信封建,逢事必算一卦。而与方敏打交道多年的“张半仙”给她吃了定心丸,“可以,你们八字吻合。”方敏心中的顾虑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,喜悦难以言表。

  补上漏洞初借333万
  2003年11月的某天,陈江突然神秘地给方敏打来电话,“亲爱的,中纪委的官员在审我的问题。我在大型国有企业当董事长多年,财务上有一些问题,如果不能及时把漏洞补上,还将牵连其他一些高官。你快借给我一笔钱,等把漏洞补上后,我从公司的小金库里取钱还你。”说完,他挂断电话。
  方敏为让心爱的男人平安无事,未加思索就分两次将333万元借给他。陈江声称,这笔钱是以公司名义向方敏所借,以票据为证。钱一到手,陈江又出现在方敏的身旁。“我把漏洞补上了,中纪委不追究责任。”而方敏依偎在恋人的怀里,对爱人信任有加。

  情人说服富婆动心
  就在那段时间,不少“国家高级干部”频频出现在广汉。有自称“中国华能电力集团公司的朱总”、“中国水电集团公司办公室孙主任”等都与方敏共进过餐。交往中,这些“领导”都鼓动方敏与他们一起做发电机组进口的生意。一方面利用他们的特殊职权,一方面他们出大头,方敏只出资少部分。商场如战场,利润成为商人最大的诱惑。这时,陈江不失时机地出示了“高官”们投入4000多万元资金的证据,方敏动摇了!

  □谜中谜·判若两人
  千万到手丈夫东躲西藏
  陈江利用方敏迷信封建的致命缺点,先后以大量金钱买通她的一些朋友和算命先生,让他们来做思想工作,以达到嫁给自己的目的。2004年3月16日,方敏与陈江在广汉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,成为一对合法夫妻。

  闷闷不乐妻子解危
  一天晚上,方敏发觉陈江闷闷不乐。“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?”方敏关心地问。陈江抽了几支烟,长叹一口气说:“我要给××水电站供发电机,需要3个亿,先支付20%的预付款。我账上只有4000多万元,资金不能周转,还差1000万元。”方敏查看了四川某公司付的4980万元预付款的兑账单,显示是在成都东大街的工商银行打的款。
  夫妻一场,有困难怎可袖手旁观。方敏找朋友借了1000万元给丈夫,转到银行账号上。钱转过去后,方敏便到公司去找他。这时的陈江与借款前变得判若两人,他说自己在北京办事,叫公司里一名叫蒲志军的业务员给方敏打了一张借款收条,落款时间是“2004年4月30日”。

  收买“半仙”暂缓催债
  至此,陈江几次从妻子手中借款1333万元。2004年6月,陈江借口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等地忙于做生意,既不还钱,也不露面。
  但方敏还是从陈江的一些朋友口中得知,陈江实际上是利用与自己结婚的名义实施诈骗。躲避不是办法,陈江神秘出现。他将算命的“张半仙”请到单位上来,给方敏算命。“张半仙”说,“根据你的名、命相啊,你不要急着催丈夫还钱。他确实是将这笔钱拿去做大生意去了,催急了怕坏事。”
  几天过去了,方敏未见到钱的影子。她跑去找“张半仙”,原来是陈江收买了“张半仙”,让方敏信以为真,对他放松警惕。

  绑架悬疑被扣广汉
  方敏发现陈江常常很晚才回家,对自己的态度与婚前相比判若两人,不理不睬。果不其然,陈江另有新欢,而这位姓胡的女子也是一名受害者。方敏的心彻底碎了!2005年6月21日,陈江与方敏经广汉市法院调解离婚。
  陈江今年50岁,平头,身体发胖。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精干,阅历丰富。看守所内,陈江说,“2004年6月19日晚,方敏派她的儿子、妹夫等一些社会闲杂人员,来到科华北路某酒廊地下停车场,采取强制手段将我捆回广汉。6月21日,我与方敏二人回到成都,我公司账户上被强行划走200万元,其中包括现金25万元,前后还她300万元。”
  方敏的讨债路远远未结束。2004年10月12日,陈江在“武侯庭园”门口被方敏带来的一伙人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,带至广汉一大楼。晚上,4人押着陈江写下各种条子,其中包括委托书、现金支票等文件,又强行从公司东大街分理处划走124万元,中信银行人南支行15万元以及他亲戚公司账上96万元,同时强行开走3辆汽车。
  10月16日凌晨5时,陈江说服看守他的保安,连夜逃回成都。陈江当即向武侯公安分局报案,称妻子绑架了自己。

  □难上难·讨债艰难
  越算越乱夫妻“糊涂”账难了
  妻子的行为是非法拘禁,还是想让“花心”丈夫还款?方敏同陈江的矛盾仍在升温。2005年3月初的一个下午,方敏和几个朋友来到陈的公司讨债。“我已经还了你700万元,还有三辆高档车,到底还差你多少?”陈江质问方敏。“你必须还我1000余万元!”这笔“夫妻账”越算越复杂。4月31日,陈江因涉嫌诈骗立案侦查,并被实施刑拘。
  记者在广汉闹市区见到被骗女老总方敏。她留着短发、手提皮包,显得很疲惫。“你们要采访啥子?”她问。“请谈谈你被丈夫诈骗1000多万元的事发经过?”她听后没有应答,低下头,拒绝了记者的采访。

  □焦点之争
  1333万元诈骗?纠纷?
  俗话说,一日夫妻百日恩。可陈江与方敏却反目成仇。本案焦点问题,夫向妻借1333万,诈骗还是经济纠纷?
  广汉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:被告人陈江于2003年7月16日前往成都“良缘婚介所”登记,谎称是四川省机电物资总公司的老总,并在四川大学读mba,要求该中心工作人员为其介绍有经济实力的女士。同年8月,婚介所介绍被害人方敏与其认识。双方在交往过程中,被告人陈江谎称自己作为四川省机电物资总公司的老总,用单位“小金库”在外开办了四川省“光源机电物资总公司”。多次诈骗受害者1000多万元。案发后,已追回赃款415.4万元及价值143万元的三辆汽车,尚有767.402万元不知去向。
 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陈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去他人钱财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□律师说法
  用什么名义借钱是关键问题
 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建中是被告陈江的代理律师,他认为,陈江和方敏都是两家企业的老总,如果陈江是以企业的名义向方敏的公司借钱,是两家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,和他们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直接联系,要由《公司法》来调整;如果陈江是以个人名义向方敏私人借钱,就要看“钱”的来源和性质。如果是婚前财产,方敏有权主张对方偿还。如果是婚后财产,这种情况下就是夫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,不存在借贷关系。至于陈江是否诈骗,则应由法院审理来认定。

  □法律解读
  诈骗罪成立条件
 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明超认为,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客观上,行为人要实施欺诈行为,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。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,一是虚构事实,二是隐瞒真相。
  诈骗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客观逻辑顺序:①诈骗行为;②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;③他人基于错误“自愿”处分财产;④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产。这四个行为先后有序,形成一个前后紧密相连的因果锁链,环环相扣,因果分明,既不能颠倒,更不可缺少任何一环,否则就不构成诈骗罪。
  就本案而言,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,不能从表面上看有婚姻关系就认为不构成诈骗罪,关键看指控证据是否确定充分,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,是否具备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构成“诈骗罪”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:1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;2、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;3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,如果诈骗数额较小,则不构成犯罪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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